近几年来,各相关部门和中央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高度重视隧道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了隧道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今年9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铁路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九条规定的推出对于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施工作业"。 一、隧道施工中有毒有害气体分析 隧道中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一直是施工中的主要危险源,如果施工不当极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隧道中有害气体主要有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氮气和数量不等的重烃以及微量的稀有气体等。 根据化学性质我们将这些有毒有害气体分为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两大类。 隧道中的可燃性气体主要成分为甲烷(CH4,瓦斯)和一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主要危害是气体燃烧引起爆炸,从而对财产与人的生命造成危害。但可燃气体发生爆炸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一定量的可燃气体、足够的氧气与点燃的火源。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通常将可燃气体发生爆炸的气体浓度称为爆炸极限,一般用LEL表示。不同的可燃气体具有不同的LEL。所以对于可燃气体的检测一般检测它的LEL。隧道中的有毒气体又根据他们对人体不同的作用机理分为刺激性气体、窒息性气体和急性中毒的有机气体(VOC)三大类。刺激性气体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氨气、臭氧等气体。刺激性气体对机体作用的特点是对皮肤、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其中一些同时具有强烈的腐蚀作用。窒息性气体包括一氧化碳、硫化氢、氰氢酸、二氧化碳等气体。这些化合物进入机体后导致的组织细胞缺氧。值得一提的是甲烷(CH4)也可属于窒息性气体,它本身对机体无明显的毒害,其造成的组织细胞缺氧,实际是由于吸入气中氧浓度降低所致的缺氧性窒息。急性中毒的有机溶剂有正己烷、二氯甲烷等。上述有机挥发性化合物同以上无机有毒气体一样,也会对人体的呼吸系统与神经系统造成危害,有的致癌,比如苯。由于有机化合物大多为可燃的物质,所以对于有机化合物的检测以前大多检测他的爆炸性,但有机化合物的爆炸极限远远大于它的MAC(空间允许浓度)的值。也就是说,对有机化合物的毒性进行检测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